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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关于提供澄清材料有关事宜的通知(三)

所属项目:2017年西藏自治区公立医疗卫生

发布时间:201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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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西藏自治区关于提供澄清材料有关事宜的通知(三)
信息来源: 西藏自治区药品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18年04月19日 所属项目: 2017年西藏省标

各药品相关企业:

根据《2017年西藏自治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藏卫发〔2017〕317号)及2017年西藏自治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文件等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企业提供2014年以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近一期采购中标/挂网执行价格信息必须真实,并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经医疗卫生机构投诉,现对被投诉中标/挂网价格不实的药品进行公示,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诉人按实施细则及采购文件要求提交了医疗卫生机构既往采购价格等价格信息证据,投诉部分药品中标/挂网价格信息不实(详见附件1)。

二、对附件1中的药品,被投诉企业自行登录“西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网”(网址:http://www.xzyxcg.c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下载查看。

三、各被投诉企业必须在2018年4月25日前,对被投诉信息提供相应的澄清说明材料(如物价文件、省级中标通知书、省级采购平台中标结果或与医疗机构成交记录价格截图或对应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对价格信息等予以澄清的药品,将取消中标/挂网资格。请各被投诉企业积极响应。

四、受理地址:西藏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拉萨市罗布林卡南路2号)。

受理时间: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91-6826211

附件:

1.提供澄清材料药品列表

2. 2017年西藏自治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申诉单

 

 

西藏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2018年4月19日

附件 澄清(三)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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