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疫苗生产企业)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疫苗委托配送信息公告如下:
| 生产企业名称 | 被委托企业名称 | 委托范围 | 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 委托配送区域 |
| 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大舜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干线运输) | 1.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国药准字S20120023); | 至2022年10月11日 | 浙江省 |
| 2.无细胞百白破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国药准字S20120014); 3.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国药准字S20120005); 4.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国药准字S20180009) | 至2022年12月31日 |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疫苗生产企业委托储存配送信息公示(2020年第7号))已公示上述信息。
备注:疫苗生产企业应同时在企业网站公开上述信息。在疫苗销售配送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销售的疫苗质量安全可靠。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