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配送企业、投标人:
为进一步理顺配送关系,加强药品网上交易的管理,保障在线交易药品的有效供应,我中心对交易平台中的配送企业(含投标人自行配送企业,下同)网上药品配送情况进行了梳理,召开了部分配送企业座谈会。
现公布交易平台中有医疗机构采购订单但无网上配送记录的配送企业(具体详见附件)。涉及企业须核查本企业配送情况,并于12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中心。后续,我中心根据反馈情况做进一步处理,并定期开展配送企业网上药品配送情况梳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有医疗机构采购订单但无网上配送记录的配送企业名单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