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保障我院药品供应工作有序运行,营造诚实守信、公平阳光的购销环境,根据《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药监局 自治区中医药局 自治区疾控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4〕39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落地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函〔2025〕68 号)要求,现对贵港市中医医院西药及中成药供应商遴选项目(重)进行院内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贵港市中医医院西药及中成药供应商遴选项目(重)
项目编号:ggszyyy-cgzx-yp2025001
项目需求:遴选8家供应商为我院临床使用的西药、中成药提供配送服务,服务期为合同签订日期起三年。
二、遴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遵纪守法、廉洁经营的原则。
(三)坚持商业贿赂一票否决的原则。
(四)坚持诚实守信、信誉良好、配送能力突出的原则。
(五)坚持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项目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经营许可证。必须具有广西药品与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的配送企业资质。(https://ybwt.ybj.gxzf.gov.cn/)(提供相关证明)
5.药品配送供应商须严格执行“两票制”、追溯码管理制度。
四、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获取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3日至12月9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发送招标文件。
(二)报名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
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
5.提供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情况。
6.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配送西药、中成药、中药配方颗粒企业资质材料。
(三)报名方式
供应商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ggzyycgzx@163.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邮件内附件标题需与邮件标题一致。经我院相关部门资格预审合格后,通过邮箱方式发放遴选文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5年12月11日15: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交到贵港市中医医院行政楼5楼运营管理部,逾期予以拒收。
六、遴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11日15:00
地点:贵港市中医医院行政楼5楼会议室
采用非现场见面方式遴选,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
七、遴选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遴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遴选小组按照遴选标准的量化指标评分,并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提出8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八、其他事项
(一)执行过程中,因政策有变动的,按政策进行调整。
(二)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配送企业,立即退出,不得继续配送药品。
(三)凡发现药品配送供应商在药品经营中有违反行风等违规违纪行为,立即停止该供应商的药品配送资格,且该供应商2年内不得申请药品配送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运营管理部 冯科长
联系电话:0775-4365155
电子邮箱:ggzyycgzx@163.com
邮编:537100
联系地址:贵港市中山南路26号(贵港市中医医院行政楼5楼运营管理部)
贵港市中医医院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