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医疗机构:
根据《广东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试行)》的规定,我省医疗机构第二轮基本药物遴选品规及填报采购量和采购期限工作的时间为2014年3月21日至2014年3月29日17:30止,共9天。请各级医疗机构在上述时间内,按要求组织开展第二轮基本药物(竞价品种)的遴选和采购量、采购期限的填报工作。
第二批新增报名的基本药物品种因竞价分组及入市价制定等工作尚未完成,不纳入本轮填报采购量和采购期限范围,将纳入医疗机构第三轮基本药物遴选品规及填报采购量和采购期限范围。
特此通知。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