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京山市2026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工作,保障疫苗有序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文件要求,拟开展2026年度京山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请参加遴选的单位按要求提交相关遴选资料。
一、材料明细
1.本次常规遴选疫苗全部来自“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一体化服务平台”;
2.申报参加遴选产品的产品说明书;
3.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产品种类、生产企业对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等;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5.参加遴选产品的公司必须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本次提供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造假行为,3年内不能参加本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
二、其他要求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参加本次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的疫苗,必须保证供货稳定、诚信守法经营、售后服务有保障,否则将影响未来2年该疫苗在我市的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
2.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3.所提交材料要求为纸质材料;
4.参加遴选的单位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0日,由被委托人将需要提交的材料提交至京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总务科。地址:京山市温泉街道惠山大道11号。
京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