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根据省编办的批复,中心主要职责是:协助拟订全省医药价格和医药招标采购制度规范,建立全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信息平台并做好相关支持服务,医药成本调查统计、医药价格监测分析、医药价格信息发布等工作。
(二)机构情况。中心始成立于2008年2月,为隶属于江西省医疗保障局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补助事业编制30名,内设综合办公室、业务一科、业务二科、业务三科、监测评估科等5个科室。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21年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小计21人。其中:全额补助事业编制21人,实有人数22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1人,包括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1人,退休人数小计1人。
第二部分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为809.75万元,较上年增加286.5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4万元,预算数较上年安排增加131.2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215.75万元,预算数较上年增长155.3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总额为809.7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8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58.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83万元;项目支出215.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5.3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5.3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卫生健康支出792.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6.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58.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5.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1.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1.2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809.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6.58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92.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5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8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58.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83万元;项目支出215.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5.3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15.7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部门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运行费预算35.83万元。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总额1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预算19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2月28日,中心无公务用车,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八)二级项目情况说明
1.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1) 项目概述:2021年度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运维及升级改造。
(2)实施主体: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3)实施方案:政府采购项目。
(4)实施周期:该项目为一次性项目。
(5)年度预算安排:2021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95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2.基本药物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推进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继续开展基本药物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2)实施主体: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3)实施方案:按既定计划。
(4)实施周期:该项目为一次性项目。
(5)年度预算安排:2021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20.7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6)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未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第三部分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由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经费及项目开展经费。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