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招标信息> 标讯资讯> 详情

【上海】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入网服务指南

所属项目:2018年上海市全面实施药品挂网

发布时间:2024-09-06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 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入网

◆ 受理部门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以下简称“市药事所”)

◆ 办理依据

1、《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医药机构药品“阳光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医〔2014〕787号);

2、《关于开展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疗器械“阳光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医〔2016〕133号);

3、《关于进一步完善中药饮片“阳光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沪药事药械〔2021〕1号);

4、《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1号)。

◆ 受理范围

线上受理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自主注册。

◆ 注意事项

1、布设医保专线的非内设医疗机构,应以接口对接方式接入系统;

2、布设医保专线的内设医疗机构,可以选择直接通过平台操作或接口对接方式办理入网;

3、未布设医保专线的医疗机构,可以选择直接通过平台操作或接口对接方式办理入网;

4、医疗机构隶属关系填报过程中:

1)“申康直辖”仅包括:申康官网公示医疗机构,“申康官网-首页-市级医院”。

2)“区卫健委直辖”仅包括:卫健委官网公示医疗机构,“卫健委官网-首页-便民服务-服务机构”。

◆ 申请材料

1、医疗机构

1) 营业执照 / 事业单位证 / 民办非医药企业单位登记证(三选一);

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均上传电子版材料。

2、零售药店

1) 营业执照;

2) 经营许可证。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均上传电子版材料。

◆ 办理时间

受理至办结3个工作日内

◆ 办理程序

1、申报

1) 官网首页 https://www.smpaa.cn/

2) 网上办事模块,点击“国家医保招采子系统-医药管理”;

3) 点击“立即注册”;

4) 选择角色“医院”或“零售药店”;

5) 填写基础信息,上传证照;

6) 点击“提交审核”。

2、审核

市药事所审核申报材料,对材料不齐全或填报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根据驳回理由更正资料后重新提交。

3、驳回修改

1) 登录“国家医保招采子系统-医药管理”;

2) 左侧栏“我的医药机构信息”;

3) 点击右上角“变更维护”;

4) 填写需修改的信息,点击“提交审核”。

4、结果查询

1) 登录“国家医保招采子系统-医药管理”;

2) 左侧栏“我的医药机构信息”;

3)“审核不通过”:第一行“信息状态”显示审核结果;

4)“审核通过”:页面展示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信息。

◆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局门路622号1楼

邮编:200020

电话:021-31773244  021-31773255  021-31773266

相关动态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