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及药品生产、配送企业:
根据《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系统信息维护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经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企业申请的名称变更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符合变更条件的企业(见附件)予以挂网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月23日至29日。如无异议将在系统中予以变更;如有异议则在1月29日下午17: 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递交至省招投标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31-84828515,0731-88150811。
附件1:药品企业名称变更情况表.xls
附件3:高值耗材企业名称变更信息表.xls
附件2:中标药品信息变更情况表.xls
附件4:高值耗材中标产品信息变更情况表.xls
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