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天津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我中心自2015年8月26日起开展了2015年药品生产企业注册复审工作。为确保复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中心对现场审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汇总,现提示如下:
一、企业注册现场复审,出现如下问题,无法通过审核:
1、身份证:原件与上传不一致。
2、身份证:原件与被授权人不一致。
3、法人授权书:原件与上传不一致。
4、营业执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GMP(GSP)、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与上传不一致。
5、复印件未加盖公章。
6、低价药企业,有信息变更,未提交全部资质材料。
二、申领或换领UKEY(数字证书版),出现如下问题,无法通过审核:
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
2、身份证:原件与被授权人不一致。
3、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过期。
4、未按要求携带相应证照原件。
5、低价药企业未携带USB-key。
6、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
7、复印件未加盖公章。(注:加盖公章须是单位正式公章,办公室章、财务章、部门章等均无效,复印、彩打、机打公章均无效。)
8、递交材料中,加盖或手写“某某项目专用”、“某某招标专用”等字样。
9、《机构数字证书申请表》和《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未加盖公章。
10、《机构数字证书申请表》和《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内容及日期填写有误或未按要求填写。正确填写方式,请参看《关于开展2015年天津市药品集中采购项目药品生产企业注册现场复审工作的通知》附件中的填写帮助。
请尚未参加复审的企业针对上述问题,先进行自查,确认携带材料无误后,再预约复审,以便顺利通过现场审核。
若企业自查发现问题,需要修改已提交信息,请下载《2015年药品生产企业注册已提交信息变更申请表》,A4纸打印,手工填写,勾选申请变更项目,加盖公章,传真至我中心(传真号:022-24538151),中心审核通过后,对企业网上注册信息予以退回,届时请各企业务必仔细修改。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