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启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执勤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执勤支队车辆维修、药品及医疗设备定点采购入围项目第二包重新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执勤支队车辆维修、药品及医疗设备定点采购入围项目第二包重新公告
项目编号:QYZB2018G02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84839700-80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执勤支队
地址:道里区机场路400号
联系方式:宋磊0451-848713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启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先生0451-84839700-8006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座1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军队医用药品及医疗器械(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要求供应商1、需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需具有GSP认证证书3、制药厂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对包装的批件和药品说明书;4、国家级或省级药检部门对抽检到的该药厂的产品检验证明无不合格记录;5、投标承诺中标后自药品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之日起,所有药品实际有效期应大于18个月;9.2.5投标人将自行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本单位及法人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起近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近3年(2015年5月-2018年4月)无行贿受贿记录(针对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9.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9.2.7参加投标登记委托代理人须全程参加本项目投标登记及全过程招标活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社会保险证明(2017年12月-2018年2月);(注:投标登记委托代理人确认后不得更换,否则采购单位将拒绝其投标文件)9.2.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9.2.9如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报名登记。10.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24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座12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8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黑龙江省启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座12层)进行购买文件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11.2潜在供应商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供应商资质要求的材料及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近三个月保险缴费证明; (4)营业执照;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税务登记证; (7)开户许可证; (8)失信记录查询网页截图; (9)业绩佐证材料; (10)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本公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报送至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4日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4日14: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座12层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