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补充采购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要求,自治区药械集中招采服务中心从2010年5月25日—6月1日开始接受生产企业报名、递交纸质资料,并进行现场审核,请各有关生产企业按照《方案》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递交地址:呼和浩特乌兰察布西街19号内蒙古自治区药械集中招采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材料递交时间:2010年5月25日—6月1日(节假日不休息)
工作时间: 8:30—12:00
13:30—17:30
联系电话:0471—4930516
附 件:现场审核流程图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