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2015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特定限价谈判采购药品拟入围名单予以公示,请相关企业认真比对各自入围价,如有出现入围价高出本品全国省级集中采购最低价或福建现行采购价的,或高过本企业同品规标外市场价格的,企业应及时向省药采中心报告并做出价格调整。若不及时申报调整的,一经查实,将依据《方案》规定取消企业入围资格。
公示期:2015年12月1日~3日,如有异议,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有针对性的证据,并于公示期内持数字证书通过采购平台申投诉模块提交,在此期间仅受理限价谈判采购药品拟入围名单及正在公示的公开招标药品拟入围品种的申投诉,不接受纸质材料,其他内容的申投诉均不予受理。
福建省2015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特定限价谈判采购药品拟入围名单.rar
福建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