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我中心招标采购工作,特向社会公开招聘代理机构,中选机构实施采购“四川药械采购监管平台升级项目”及“四川药械采购监管平台等保测评项目”的招标代理。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平台升级改造服务”及“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共2包。
(二)采购预算分别为29 万、10万。
二、项目采购
上述两个项目的招标代理。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二)具有有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质,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登记备案;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政处罚记录;
(四)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五)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服务费用
本项目招标代理每包服务费用采用总价包干方式。代理服务费用符合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收费标准,上下浮动不超过20%。
备注:招标代理服务的公告费、资料费、评标专家评审费、信息及场租费、专家论证费等所有费用均包括在招标代理费中。合同支付方式为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向中标代理机构支付。
五、比选方式
本次比选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报价浮动比例最低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在通过资格审核前提下,以参选机构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为比选条件,报价最低的参选机构为中选单位。
备注: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选单位。最低报价相同的参选单位由自行抽取号码球为对应的编号,由申报企业代表随机抽取号码球,抽取第一个号码球对应的编号为中选人。若经评审符合资格要求的中介机构少于3家,则另行组织比选。
六、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10月31日16:00——2018年11月5日17:00(节假日除外),售价0元,比选申请人须持介绍信领取。
2.比选时间2018年11月8日9点30分。
3.领取地点及比选地点:
领取地点:武侯区玉林南街2号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北楼212室。
比选地点:武侯区玉林南街2号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南楼4楼会议室
4.联系人: 滕老师 范老师,
联系电话:028-69062225 、028- 69062226 。
七、其他事项
1.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开始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比选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比选。
2.无论比选结果如何,贵单位自行承担与参加比选有关的所有费用。
3.比选结束后,评审委员会现场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名单,比选人按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的排名顺序确定中选人。若无其他特殊情况,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将作为此次比选的中标人。
4.如果中标人违约或弄虚作假,比选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比选人可按规定将中选资格授予位列下一位中选侯选人,或重新比选。
5.本比选公告与比选文件互为补充,未尽事宜详见比选文件。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