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及兵团《药品分类挂网采购工作细则(暂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阳光挂网产品价格,请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即日起开展自查并进行挂网价格动态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目前已在兵团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阳光挂网的药品,挂网价格高于“一览表模块”同编码产品价格的,联动至全国最低价及以下。
二、动态调整时间
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2日。
三、具体要求
(一)相关企业需及时核查挂网价格,对于价格异常、价格倒挂、高于最低价1.5倍的产品请相关企业按照兵团挂网项目与价格来源省份挂网项目对照集采与阳光挂网1.5倍调整。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倒挂风险数据及时调整。
(二)相关企业需在动态调整时间内登录兵团药品和药品招采管理系统,通过“动态调整管理”模块主动完成药品挂网价格调整工作。逾期未进行价格调整的产品,系统将自2025年3月3日起自动调整。
(三)相关企业如对《兵团药品价格动态调整产品信息》有异议,企业可在2025年3月2日前通过兵团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药品招标管理—动态调整管理—申投诉”上传申诉资料。申诉材料应提交自拟的情况说明(加盖企业公章),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相关企业需要高度重视,抓紧做好挂网价格动态调整工作。
联系电话:舍晓婷0991—4607069
陈倩倩0991—4607077
兵团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