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应部分医疗机构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求,为充分满足临床用药,陕西省卫生厅药品及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办公室决定延长增补目录时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补办法各医疗机构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均可按照《陕西省卫生厅药招办关于增补药品目录办法》(附件一)进行增补。凡通用名在基本目录中或前期已经按程序增补的药品对应的所有剂型、规格、酸根、盐基、含葡萄糖或氯化钠等大容量注射液,不必再增补!
二、填报格式请各医疗机构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按《增补药品一览表及增补目录标准化格式》(附件二)要求认真填写。
三、增补方式1、在截至时间前,先将《单位增补药品一览表》Excel表格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省厅药招办邮箱,其他格式概不受理;2、在2007年10月20日下午五时前,将《单位增补药品一览表》打印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省厅药招办备查。
四、截止时间
电子版截止时间:2007年10月9日下午五时
纸质版截止时间:2007年10月20日下午五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 玲
电话:029-88319016
电子邮箱:sxsyzb@163.com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C座25层2504室)
邮编:710065。
此次为最后一次增补机会。请相互转告!
陕西省卫生厅药品及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