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项目包2用户需求“★6、供应本项目药品品种清单中的所有产品须通过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备案;若产品在广东省以外的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则其销往省份须包含广东省。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关于拟投所有产品已通过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声明函并加盖公章,声明函中须列出所有拟投产品备案号(广东省内企业产品提供上市备案号,广东省外企业产品提供跨省备案号)。声明函格式由投标人自拟)”更正为:“★6、供应本项目药品品种清单中的产品,对按规定须通过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或取得批准文号的,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保证对拟投产品已通过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或取得批准文号的声明函并加盖公章(声明函格式由投标人自拟)。投标人承诺能提供本项目药品品种清单中的所有产品并提供承诺函。”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年8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康政路3号
联系方式:86845255-1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方式:020-37860533、378605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婕、邓子华
电 话:020-37860533、3786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