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及广东双氯芬酸等药品和常见病慢性病药品接续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工作安排,根据第十一批国采及联盟采购中选结果,现就相关中选品种补充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充申报品种范围及要求
1、属于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供应清单的产品(详见附件1内“备注”)。
2属于广东双氯芬酸等药品和常见病慢性病药品接续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供应清单的产品(详见附件2内“备注”)。
3、清单中标识“未挂网,须申报”的产品,在规定时间内中选企业须在省采购平台进行申报,未在清单内的不同包装产品无需申报;标识“已挂网”的产品,待省医疗保障局发布执行通知后,我中心按相关要求调整产品信息,中选企业无需操作。
4、清单附件所列“医保分类代码”及企业信息提示,各中选企业需仔细核对。如有异议,为不影响合同签订执行,请在申报时间及时向我中心反馈。
二、申报时间
2026年1月30日-2月5日
三、申报方法
申报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我省招采子系统,选择【药品招标管理】进入系统,点击页面左边【动态调整管理】菜单,点击【产品申报】,进入产品申报页面,从“待申报”勾选至“已申报”即可。
四、注意事项
请各中选企业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内容,如有问题及时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29-88661311,周一、周三下午14: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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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