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建议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各企业:
为全面落实分级分类采购,加强对中标药品和阳光采购药品的管理,对中标药品和阳光采购药品实施品种、质量、价格的动态调整,探索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可进可出、适应市场变化的交易药品动态调整机制,更好的服务网上药品采购。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联合起草了《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为凝聚社会各界智慧,激励医药采购各方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我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供应,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4月14日前,将意见建议纸质版、电子版反馈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
联系人:马永恒
电话:0931-2909262、13993135835
传真:0931-2909269
邮箱:337434199@qq.com
邮编:730010
邮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请在信封上注明“《甘肃省集中采购药品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反馈意见”字样。
附件: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