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天津市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推进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药品网上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药集采发〔2022〕1号)要求,根据工作安排,现进行药品分组信息公示。
公示期间,企业对公示信息存在异议的,在公示页面提出并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说明材料和佐证材料,无需现场递交。已提交过的异议材料无需重复提交。公示期截止后,不再受理异议。
时间安排:11月2日17:00至11月4日17:00。
联系电话:022-24538156,022-24538157
邮 箱:tjmpc@tjmpc.cn
服务时间:9:00-12:00,14:00-16:30,节假日除外。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