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鲁价费发【2009】96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现对第二批正式挂网的药品及第一批挂网的多包装药品收取网上采购服务费。请各有关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足额交纳网上采购服务费。没有交纳网上采购服务费的企业将不能进行网上采购交易。
一、交费时间:2010年3月5日—2010年3月25日
二、交费标准:每一药品品规300元
三、交费方式:采取公对公的电汇、网银转账及转账支票方式。不接收现金、个人汇款及以现金交款单方式直接存入我单位账户的款项。
四、发票领取:
1、上门领取:持交费单据复印件或传真件及取票人身份证原件在2010年4月10日后上门领取。
2、邮寄发票(挂号信):需邮寄发票的企业,请交费后如实填写《邮寄发票信息表》,并发邮件到邮箱sdyycgsf@163.com,以便及时核对、邮寄发票。
五、收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山东省卫生厅医疗设备技术服务站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文东支行
银行账号:000000735005500000023
行 号:313451007359
咨询电话:0531-67873118
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燕东新路9-1号
山东省卫生厅医疗设备技术服务站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