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工作安排,现将第十批国家集采、广东联盟阿哌沙班片等药品集采、甘肃省第六批集采相关药品挂网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申报范围为第十批国家集采、广东联盟阿哌沙班片等药品集采(我省参加的品种)、甘肃省第六批集采中选备供药品及同通用名未中选且已在甘肃挂网药品,其他同通用名未中选且未在我省挂网的药品自愿申报。甘肃省第六批集采原中选企业未申报或申报价无效的,2年内不得在我省挂网(已挂网的暂停该产品挂网资格,2年内不予恢复)。
二、申报价格、挂网目录及申报方式
(一)中选药品
第十批国家集采甘肃中选(备供)药品(见附件1)均需按照中选价重新申报,企业通过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申报,选择“药品招标管理”菜单,依次选择“药品新增挂网申报-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申报-新产品申报”子菜单按系统提示进行申报。
广东联盟阿哌沙班片等药品集采中选药品企业无需申报,按照中选药品供应清单(见附件2)导入系统。
甘肃省第六批集采中选代表品(见附件3)企业无需申报,其他非代表品规格和包装按照差比价关系申报,企业通过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申报,选择“药品招标管理”菜单,依次选择“药品新增挂网申报-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申报-新产品申报”子菜单按系统提示进行申报。
中选(备供)药品按照新的识别码纳入带量目录中选(备供)药品子目录,原已在甘肃挂网的本批次中选药品执行之日起取消挂网,执行时间由省医疗保障局另行通知。
(二)未中选已在甘肃挂网药品(见附件4)
按照不高于正在执行的全国最低挂网价且不高于原甘肃挂网价申报,未申报的将暂停交易资格,未过评药品挂网价格须低于过评药品挂网最低价。不高于中选最低价申报挂网的非中选药品纳入带量目录价格适宜非中选药品子目录;高于中选最低价申报挂网的非中选药品纳入带量目录高价非中选药品子目录。当同规格过评药品挂网数量满3家时,原则上不再保留未过评药品挂网资格。企业通过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申报,选择“药品招标管理”菜单,依次选择“药品新增挂网申报-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申报-价格联动”子菜单按系统提示进行申报。
(三)第十批国家集采(非甘肃中选、备供)其他中选药品
按照不高于中选价格申报的,纳入带量目录价格适宜非中选药品子目录;不能按中选价申报的按照不高于其中选价1.5倍或同组最高中选价申报,纳入带量目录高价非中选药品子目录;不能按以上要求申报的不予挂网。
(四)未中选且未在甘肃挂网药品
按照我省集采药品常态化挂网时限和相关要求申报,企业通过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申报,选择“药品招标管理”菜单,依次选择“药品新增挂网申报-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申报-新产品申报”子菜单按系统提示进行申报,挂网目录同“(二)”。
申报不同包装和规格应符合国家差比价规则,否则不予挂网。纳入带量目录的中选(备供)药品子目录和价格适宜非中选药品子目录享受次月底前回款政策。集采药品高于同通用名药品中选价平均值1.8倍及以上的,按照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3月5日发布的《关于集采药品价格风险处置结果的公示》相关规则和要求进行红、黄标管理。
三、申报时间
2025年3月22日至2025年3月30日,逾期未申报造成企业损失的自行承担后果。
四、联系方式
业务受理与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0931-2909383、2909192
省医疗保障局政策咨询:0931-8127135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