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6月26日,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发布了《关于请与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同通用名生产企业确认挂网价格的通知》和《关于请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同通用名生产企业报价的通知》。截止6月28日17时,部分生产企业进行了价格确认或报价。
一、经审核,67家药品生产企业确认的114条药品价格符合我省这次挂网规定,作为该药品最高限价在我省挂网(见附件1)。
二、在京津冀没有挂网价格且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经审核,4家药品生产企业5条药品报价不高于国家中选价格,作为该药品最高限价在我省挂网(见附件2)。企业报价高于国家中选价格的,待与生产企业谈判后,确定是否挂网。
三、在我省公示期间,药品价格、质量等受到申诉、质疑的,企业确认的价格高于该企业在我省最低入库价的,需由专家论证,确定是否挂网。
四、鉴于以上审核通过的药品价格,在我中心6月26日《关于请与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同通用名生产企业确认挂网价格的通知》中已经公布,此次不再重新公示,2019年7月1日正式挂网。
附件1.国家集中采购中选同通用名药品企业确认价格河北省最高限价表
2.国家集中采购中选同通用名药品企业报价河北省最高限价表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19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