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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区】重庆市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预研公告--中药配方颗粒

所属项目:重庆市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

发布时间:2019-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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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预研公告--中药配方颗粒
信息来源: 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发布时间: 2019年03月06日 所属项目: 重庆市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院标

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重庆新桥医院)物资采购中心受医院委托,根据前期对中药配方颗粒项目技术参数预研公示结果,现重新制定《中药配方颗粒》目录。对建设项目技术参数需求有疑问者,请现场递交质疑函或实名发送邮件(请扫描有鲜章或签字的质疑书),不接受匿名质疑。

公示时间:2019年3月6日-3月13日

联系人:黄助理

联系方式:68774927 275873732@qq.com

联系地址:新桥医院物资采购中心

公示内容:

(一)项目名称:中药配方颗粒

(二)项目编号:XQCG-2018-0419

(三)报名人资格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诚信声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诚信声明)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诚信声明),以及授权代表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提供2018年连续3个月即可);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行政处罚; (诚信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可以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也可以是经配方颗粒生产企业授权的药品经营企业;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生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3.生产企业具有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中药配方颗粒临床试用》的批复文件,且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或以上;

4.生产企业应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批准文件;且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或以上。

5.经营企业必须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范围且具备相应的配送能力,并具有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四)技术参数

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

免煎目录(2.28)最终稿.doc

附件 免煎目录(2.28)最终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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