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所投产品均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均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材料:①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进行电子签章; ②满足《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件进行电子签章); ③满足《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2:
所投产品均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均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材料:①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进行电子签章; ②满足《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件进行电子签章); ③满足《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3:
所投产品均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均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材料:①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进行电子签章; ②满足《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件进行电子签章); ③满足《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进行电子签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若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投标人若为中药饮片经营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均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2:
(1)投标人若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投标人若为中药饮片经营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均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3:
(1)投标人若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投标人若为中药饮片经营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均进行电子签章。。
内江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2267522。
内江市财政局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166号。
内江市财政局邮编:641000。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