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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卫生室常用常备药品配备工作的通知

所属项目:2017年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药品

发布时间:201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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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卫生室常用常备药品配备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渭南市临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发布时间: 2018年05月31日 所属项目: 2017年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标

各医疗单位、各基层药品配送企业:

按照《临渭区2017年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方案》要求,针对临渭区整改方案第13条“部分村卫生室上架药品无法满足常见病治疗需求。整改要求:村卫生室按照基本医疗有保障的要求,必须配备相应的常用、常备药品”的要求,结合临渭区村卫生室实际情况,区卫计局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召开专题讨论会,制定了“临渭区村卫生室常用常备药品必备目录(附表1)”和“临渭区村卫生室常用常备药品可选目录(附表2)”。现就进一步做好村卫生室常用常备药品配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医院于6月10日前按照“临渭区村卫生室常用常备药品必备目录(附表1)”所列必备药品目录为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配齐常用常备药品。并将配送企业近期的药品随货同行单复印粘贴到附表4,药品随货同行单内的采购品种需包含村卫生室常用常备药品必备目录内的所有品种。

二、各医院为辖区内村卫生室代采药品时,必须从所遴选的5家基层药品配送企业采购药品。为了确保药品齐全,各医院要选择至少2家以上的药品配送企业为辖区内村卫生室配送药品。附表3为“临渭区基层药品配送企业常用常备药品现有品种目录”,此目录今后将至少半个月更新整理一次然后发到各医院,请各医院今后结合此目录上报村卫生室药品采购计划。配送企业不能配送的药品,请各医院随时上报区卫计局药品三统一办,局三统办将积极联系药品配送企业予以协调解决。

三、各医院为村卫生室代采配齐常用常备药品之后,各医院要对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并下发督导检查意见书。检查的主要内容有:一是检查药品存放是否规范整洁,二是常用常备药品是否配备齐全,三是是否有过期霉变药品。督导检查过程中要保留影像资料(至少保留有检查人员和村医在村卫生室门头下合影照片、卫生室药品陈列摆放照片)。检查结束后各医院认真完整填写“临渭区村卫生室常用、常备药品配备情况督导检查表”(附表4,一名村医一份表),附表4于6月12日之前交到区卫计局药品三统一办。

四、请各基层药品配送企业做好村卫生室常用、常备药品的储备和配送工作。各配送企业要根据库存情况及时补充药品,确保村卫生室常用常备药品不断货。临渭区卫计局三统办将定期检查配送企业药品实际库存。对医院、村卫生室多次反映断货严重的配送企业将予以通报,问题严重的配送企业将暂停配送资格。

五、请各医疗单位加强村卫生室常用、常备药品配备工作的落实、督导和检查。局三统办将根据药品实际配备情况,对医院和村卫生室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2018年度药品三统一财政补偿绩效考核范围。因工作没有落实,受到省市区健康扶贫整改检查组通报的,局纪工委将追究医院相关人员责任。

附表1临渭区村卫生室常用常备药品必备目录.xls

附表2临渭区村卫生室常用常备药品可选目录.xls

附表3临渭区基层药品配送企业常用常备药品现有品种目录.xls

附表4临渭区村卫生室常用常备药品配备情况督导检查表.xls

2018年5月31日

附件 附表1临渭区村卫生室常用常备药品必备目录.xls
附表2临渭区村卫生室常用常备药品可选目录.xls
附表3临渭区基层药品配送企业常用常备药品现有品种目录.xls
附表4临渭区村卫生室常用常备药品配备情况督导检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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