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加强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药品供应履约情况常态化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好全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现对2023年第一、二季度药品配送情况通报如下:
一、药品配送情况
(一)挂网药品。第一季度配送率在85%以下(按配送率小数点后一位数值四舍五入进行计算,下同)的682个品规药品,第二季度476个品规药品。
(二)配送企业。第一季度配送率在85%以下的企业55家;第二季度配送率在85%以下的企业104家。
二、违约处理意见
根据《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省药品配送实际,拟对配送率不达标的药品和投标企业做以下诚信处理并落实积分管理政策。采购周期内失信行为情节严重的,根据《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信用评级。
(一)投标企业。对第一季度428个品规药品和投标企业分别记不良记录1次,季度采购总金额低于1万元的254个品规药品和投标企业分别记警告1次;对第二季度247个品规药品和投标企业分别记不良记录1次,季度采购总金额低于1万元的229个品规药品和投标企业分别记警告1次。
(二)配送企业。对第一季度55家配送企业记不良记录1次;对第二季度104家配送企业记不良记录1次。
三、申诉处理
(一)被诚信处理的企业为申诉主体,如有申诉,请于2023年7月31日前进行申诉。
(二)申诉材料应包括加盖企业公章的申诉函及相关验证资料,并扫描为1个PDF后上传。企业申诉均通过采购平台提交,不再受理现场提交材料。
(三)药品季度配送情况诚信处理结果公布前,常态化受理企业对本季度未配送订单的申诉,结果公布后不再受理相关申诉。企业首次申诉审核未通过的接受企业补充资料后再次申诉,复审未通过的不再受理。
四、其它事项
(一)企业配送率和诚信处理结果将长期作为我省药品招采工作的重要指标,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供应保障工作,及时申诉诚信处理相关情况,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二)企业同一规格不同包装的挂网药品按照不同产品分别计算配送情况并进行诚信处理,企业非主流包装产品不能及时足量供应的,可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撤网,免于诚信处理。
(三)鉴于2022年第四季度新冠疫情影响,当季配送率已统一处理,不再进行通报。
联系方式:
招采管理子系统:常 昕 0931-8127072
结算监测系统:马世全 0931-8127135
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