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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关于接收新药资料申报的公告

所属项目: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院标

发布时间:202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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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区妇幼保健院各常规药品配送企业:

我院药事会新药品种遴选结果已于前期完成公示,会议通过了55个新药品种,将进入新药采购遴选配送企业阶段,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此次新药配送资料申报范围

属于《新药品种申报目录》(见附件1)包含的品种。

二、此次新药配送资料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需提交的资料有:

1.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新药采购遴选申报表(见附件2,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2.药品生产企业关于申报药品的配送授权委托书(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药品说明书扫描件及药品包装相关图片(均用A4纸彩色打印,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4.申报药品在四川省药械采购平台挂网的信息截图(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二)各申报单位提交的配送授权委托书应包含药品通用名称、规格、剂型、包装、价格、生产厂家等信息。

(三)生产厂家所委托的药品配送企业应为我院现行的常规药品配送企业(见附件3,不含集采配送企业),并且在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已确认配送关系。

(四)为保证药品申报工作有序开展,原则上同一生产厂家的药品对应一家配送企业。若同一生产厂家的药品开具两份及以上配送授权委托书,则取消该生产厂家此次涉及药品的申报资格。

(五)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统一用A4纸备齐,用资料袋密封(密封处加盖骑缝章),资料袋封面粘贴申报资料目录,并标注申报的药品编号及品种名称,否则一律按照“无效资料”处理。

(六)不接收涉嫌违规违法行为或按假劣药品被处罚或曾发生过严重质量事件的生产厂家与配送企业的药品资料。

(七)各药品生产及配送企业不得违规与相关人员及临床科室联系,违者终止其品种申报资格。

(八)申报资料报送时间:2026年1月21日17:30前

(九)申报资料收集地点:一楼药库(小儿推拿室左侧)

(十)联系方式:药剂科李老师 028-64626038

(十一)监督电话:监察室邓老师 028-83028583

三、经遴选结果审批公布,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提交药品采购相关首营资料。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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