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科学城卫生计生委,各公立医疗机构、相关药品生产及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8月7日发布的《对吉林省鑫辉药业有限公司飞行检查通报》,吉林省鑫辉药业有限公司GMP证书(编号:JL20130030)被依法收回。
经查,该企业未能在申诉期内重新取得GMP证书。受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按照《四川省药品上网交易生产经营企业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第六款规定,将该公司列入一般不良记录,取消该企业生产的藿香正气水(每支10ml*10支/盒)等13个品规参与四川省集中分类采购的资格。
本通知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