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即可:(1)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四种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或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应在开标时间当月(含)往前顺推6个月以内出具);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④按要求填写招标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或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药饮片配送及代煎配送服务招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 ①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 ② 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③ 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报所有信息,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药饮片配送及代煎配送服务招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如供应商为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用毒性药品)。并承诺其管理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与承诺书);如供应商为中药饮片的生产厂家,应具有固定的生产和工作场地,能生产小包装中药饮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承诺其管理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承诺函)
4.线上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5.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0分钟,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开标结束后,请供应商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特别是澄清、协商和报价需要及时响应。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8.本公告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为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医院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南路10号
联系方式:0757-8738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金澜北路164号A座201号
联系方式:0757-82280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小姐
电 话:0757-82280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