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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关于对2017年度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企业及产品信息审核结果公示的通知 甘交易医字〔2018〕68号

所属项目:2017年度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药

发布时间: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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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对2017年度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企业及产品信息审核结果公示的通知 甘交易医字〔2018〕68号
信息来源: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3日所属项目:2017年甘肃省标

各投标企业:

2017年度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工作得到了投标企业的积极响应,经企业报名、资料维护,在与企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对所有申报企业产品资料进行了初核、复核,现将企业申报的企业、产品信息复核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审核情况

(一)投标报名及资审情况

本次公开招标共有1085家企业的4841个产品进行了资料维护。截止2018年9月13日18:00,有918个企业的3728个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与申报资料的一致性复核。现对企业、产品信息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二)公示期

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9月25日18:00。

(三)有关情况说明

1. 关于药品价格信息

省级药品采购机构正在按招标文件及相关通知要求,对企业申报的药品价格信息同第三方价格信息进行数据比对,核实拟采集的最低9省价格信息详情及拟确定的价格控制限,近期将另行挂网公示。

2.  关于保障能力的考核结果

对企业综合评价得分中的“供应保障能力(10分)”、“药品集中采购诚信档案(10分)”、“惩罚项(10分)”考核,由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提供数据。供应保障能力依据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网上交易数据,企业所有中标品规(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合并统计)的企业配送率赋分。药品集中采购诚信档案以及惩罚项,依据2016年至2017年12月31日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中心办公室给予的处罚通知书为依据。考核结果见附件3。

3.  关于低价药品有关政策规定及处理原则

根据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价管〔2017〕1049号)文件精神,对国家低价药品清单内的药品,原则上不能执行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的,经企业申请退出低价药品管理,不再享受低价药品的相关政策。对国家低价药品清单外的其他药品,原则上能执行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的,经企业申请纳入低价药品管理,在招标采购中按低价药品相关政策处理。

如有变更低价药品属性的,必须在本次审核结果公示结束前通过网上申诉通道提交变更申请,在本公示结束后不再行调整低价药品属性。

本次招标采购中,如属于国家低价药品清单内的低价药而企业申请退出的,通过公开招标程序产生中标结果;如选择按低价药品申报的,则全部通过磋商撮合方式,由供需双方合理确定市场供应价格,在商定的期限内全省执行统一价格,原则上各医疗机构不再进行二次议价。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的药品,如选择低价药品的,原则上磋商撮合成交价不得超过公开招标中标价;选择非低价药品的,在整个中标周期内,企业不得申请进入低价药品。

4.  关于省际联盟进口抗癌药品专项采购重合品种有关情况的说明

根据《关于开展抗癌药省级专项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8〕4号)精神,我省已加入14省(区)省际采购联盟,共同开展进口抗癌药品专项采购工作,纳入专项采购目录的品种,原则上执行省际联盟议价结果。因此,同专项采购目录中的品种重合的,由企业自行选择是否继续参与我省公开招标。选择不参与我省公开招标的,且联盟未入围中标的,则不允许再参与我省公开招标;选择参与我省公开招标的,如产生省际联盟与我省两个中标结果的,则按“就低原则”执行较低价格的中标结果。

5.  关于2018年直接挂网目录重合问题的处理意见

对与2018年直接挂网目录重合的药品,考虑采购量大、价格不稳定、供应困难,根据实施方案与保障供应的实际,鼓励相关药品生产企业积极参与公开招标,或通过磋商撮合等方式,产生全省统一价格,以保障供应。有全省统一价格的,同品规直接挂网议价原则上不得高于统一价格。

6.  合格投标药品

企业、产品审核合格,申报价格无异议的药品,方有资格进入下一招标程序。

二、申诉质疑时间及方式

(一)申诉质疑时间

2018年9月14日2018年9月25日18时为申诉质疑期,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申诉质疑方式

企业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招标平台(http://202.100.92.51:8888/bdcp/),选择“申投诉管理”栏进行内容维护,提供真实、有效、清晰的举证材料,制作成PDF格式、加盖企业或法人代表电子印章上传(具体操作同产品资料维护,企业登录系统后可查阅申投诉填报指南),原则上不接收纸质申诉材料。

(三)申诉质疑注意事项

关于审核结果的申诉质疑,以及低价药品申请进入或退出,参与进口抗癌药品省际联盟专项采购、与2018年直接挂网目录重合申请退出本次公开招标的,均通过申诉质疑系统提交电子申投诉材料,不接受纸质申诉。

同一企业同一规格的药品申报多个转换系数或包装材质的,企业必须从中选择唯一代表品参与投标,请企业在公示期内提交代表品选择申请,未提交的将影响企业下一轮正常投标报价。

(四)申诉质疑处理结果

申诉质疑处理结果将通过“申投诉管理系统”网上回复,处理结果将通过公示界面同步更新,请企业关注网站公开信息。

三、联系电话

省交易局医药采购处:0931-2909383、2909385、2909386、2099265、2909262、2909269(自动传真)

省卫计委药政处:0931-4818123、4818100

申诉质疑材料维护网络支持:0931-8558793

工作时间:上午 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乘车方式:乘车方式:乘坐115路车至高新区报业大厦站向南50米或53路车报业大厦站向南200米处)

附件: 1.企业信息资质审核结果查询

(http://202.100.81.115:8080/bdcp/sun/v-bid-normal-drug!showBidEntData.do)

2.产品信息资质审核结果查询

(http://202.100.81.115:8080/bdcp/sun/v-bid-normal-drug!showBidDrugData.do)

3. 2016年-2017年诚信评级、配送率和处罚情况表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2018年9月13日

附件 2016年-2017年诚信评级、配送率和处罚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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