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6〕7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7〕76号)精神,现就赛诺菲巴斯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的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通告如下,请有关药品监管部门加强监管。
委托企业名称 | 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 委托品种目录 | 被委托企业名称 | 被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 被委托企业仓库地址 | 委托配送区域 | 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
赛诺菲巴斯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江苏省泰州市陶弘景路12号R14栋 | 吸咐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国药准字J20150107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1089号1幢701、801室 |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812号 | 江西省 | 2020年3月16日-2021年12月31日 |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