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将2019年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9〕65号)的要求,本市开通新增医保谈判药品直接挂网绿色通道,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相关生产企业可在“上海市医药采购基础信息登记系统”填报药品基础信息后,登陆“上海市医药信息挂网登记系统”,进入“自费药品”子模块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待审核、公布后供各医疗机构购采购;已在本市挂网的新增医保药品无需重复挂网。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