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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关于开展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接续采购相关药品挂网申报工作的通知

所属项目:2025年京津冀“3+N”联盟中

发布时间: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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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工作安排,现将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接续采购(以下简称“京津冀‘3+N’联盟集采”)相关药品挂网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申报范围为京津冀“3+N”联盟集采中选药品及同通用名未中选且已在甘肃挂网药品,其他同通用名未中选且未在我省挂网的药品自愿申报。

二、申报价格、挂网目录及申报方式

(一)中选药品(见附件1)

京津冀“3+N”联盟集采中选药品企业无需申报,按照中选药品供应清单导入系统。中选药品按照新的识别码纳入带量目录中选(备供)药品子目录,原已在甘肃挂网的本批次中选药品执行之日起取消挂网,执行时间由省医疗保障局另行通知。

(二)未中选已在甘肃挂网药品(见附件2)

按照不高于正在执行的全国最低挂网价且不高于原甘肃挂网价重新申报,未申报的将暂停交易资格,未过评药品挂网价格须不高于过评药品挂网最低价。集采同品种无过评药品时,未过评同通用名药挂网价格不高于集采最高中选价。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含视同),申报价格不得高于我省已挂网同质量层次(不含参比制剂、中选备供药品)药品的中位价。不高于中选最低价申报挂网的未中选药品纳入带量目录价格适宜非中选药品子目录;高于中选最低价申报挂网的未中选药品纳入带量目录高价非中选药品子目录。当同规格过评药品挂网数量满3家时,原则上不再保留未过评药品挂网资格。企业通过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申报,选择“药品招标管理”菜单,依次选择“药品新增挂网申报-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申报-价格联动”子菜单按系统提示进行申报。

(三)未中选且未在甘肃挂网药品

按照我省集采药品常态化挂网时限和相关要求申报,企业通过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申报,选择“药品招标管理”菜单,依次选择“药品新增挂网申报-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申报-新产品申报”子菜单按系统提示进行申报,挂网价格和目录同“(二)”。

申报不同包装和规格应符合国家差比价规则,否则不予挂网。纳入带量目录的中选(备供)药品子目录和价格适宜非中选药品子目录享受次月底前回款政策。

三、价格风险标识

化学药品:以集采最高中选价的1.8倍为黄标价格,最高中选价的3倍为红标价格,参比制剂暂不设置红标价格。

中成药:按集采最高中选价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3倍为黄标价格,最高中选价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5倍为红标价格。

生物制剂:以集采最高中选价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3倍为黄标价格,最高中选价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5倍为红标价格。

四、申报时间

2025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26日,逾期未申报造成损失的企业自行承担后果。

五、联系方式

业务受理与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0931-2909383、2909192

省医疗保障局政策咨询:0931-8127135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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