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军区驻呼干休所药品采购已经上级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择优选定供应商。
本项目坚决抵制和查处串通投标、恶意竞争和弄虚作假行为。如投标人被查实存在上述行为,我们将按军队相关法规给予投标人取消参与内蒙古军区投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处罚,并通报给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做出进一步处理。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内蒙古军区驻呼干休所药品采购
1.2.服务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包号 | 物资名称 | 数量、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药品 | 详见招标文件 | 0 |
中标约定: 必须保证药品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均为远效期药品 ;
报名截止时间:投标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7月20日17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
2.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2.3投标人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
2.4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三、报名受理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16日至2018年07月2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4:30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分别向中共内蒙古军区纪委(呼和浩特市胜利路甲1号)和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胜利路内蒙古军区南门西100米路北)双向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
6、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提供《投标意向书》格式见附件。
注:1.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3套交于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单独1份投标意向书交于监督单位。
2.未按要求进行双向报名,以及《投标意向书》格式与本公告附件不符或内容不齐全的,报名无效。
3.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招标人将统一进行考察。
4.相同法人所有连锁店只能有一家进行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及售价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本次文件售价为4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地点:内蒙古军区招标中心(内蒙古军区南门西100米)一楼开标大厅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内蒙古军区招标中心(内蒙古军区南门西100米)一楼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军区招标网(http://www.nmgjqzbw.com)、北方新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内蒙古军区政治工作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胜利路甲1号
联系人:刘如
联系电话:0471-6581157
监督单位:中共内蒙古军区纪委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胜利路甲1号
联系人:吴超
联系电话:0471-658070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胜利路内蒙古军区南门西100米路北
联系人:梁国欣
联系电话:15034776918
附件:
投 标 意 向 书
致:中共内蒙古军区纪委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满足内蒙古军区驻呼干休所药品采购(项目名称)的所有条件,自愿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并承诺在投标中坚决杜绝串标、恶意竞争和弄虚作假。我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一)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
(二)我单位派出的委托代理人为我单位正式成员(非挂靠),并能够提供相关依据和凭证;
(三)我单位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受处罚或信用不良的记录。
现予以报名,请受理。
联系人: 电话: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