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交易主体: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作为服务保障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的重要场所,为统筹疫情防控和交易安全、保障人民健康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序开展,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场交易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应优先选择不见面开标。
二、各交易主体在进入交易场所时,均需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结果,并主动扫中心场所码。
三、以上措施自2022年12月12日起执行。如遇政策调整,另行通知。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