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配送企业、投标人:
根据我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结合企业递交的申诉材料,经研究,拟恢复浙江滋福堂医药有限公司在我省药品交易平台的配送资格。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7天(2017年5月4日至10日)。
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以书面材料方式反馈至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二、其他事项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71-86409269。
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373号(6号创意产业园1号楼一楼,监督管理科)。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