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及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医保发〔2021〕5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1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目录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协议期内谈判药品(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一)相关企业可登陆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选择“产品信息新增”,进入“产品新增”模块,填报药品基础信息并提交;暂无国家医保编码的国谈产品,可以选择“产品信息新增”,进入“无编码药品新增”模块,填报药品基础信息,由申报企业参照国家医保编码字段信息对挂网产品资质进行维护,并及时到国家相关部门申请医保编码。产品基础信息提交后,可在“分类采购”中选择“国家谈判产品申报”模块进行申报。
(二)药品申报流程及相关要求详见《关于做好医药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1〕65号)。
(三)已有产品编号的新增医保谈判药品无需重复申报挂网。
(四)本次集中递交申报资料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17:00。
业务咨询话: 028-86917838, 028-85151912
技术支持电话:028-85155302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