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投标人(供应商)∶
我局已将2006年至2017年期间未办理退款的投标保证金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国信公证处进行提存,请未退款的各投标人(供应商)于2027年12月9日之前携带有关资料到宁夏银川市国信公证处(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234号)领取,逾期不领取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缴国库。(名单详见附件)
一、需提交材料
1.投标人是法人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投标保证金的收据或交款凭证。
2.投标人是自然人的∶需要提供身份证、投标保证金收据或交款凭证。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维康 电话∶0951-4105108
附件:保证金提存明细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