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药配送企业:
近期我院将讨论备案采购药品目录,收集有关新药资料,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本次拟讨论的药品必需是未中标且在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备案的品种;且为临床必需的治疗性药品、代表临床专科前沿发展的原研专利药品或者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必需符合我院“一品两规”的要求。
2、必须符合“两票制”,配送公司负责验证企业“三证”;
3、中药制剂、辅助用药品不予接受。
4、申报品种必需有生产企业的唯一配送授权书。
5、提供药品注册批件的复印件、医保证明材料复印件、采购平台备案佐证材料及药品说明书和小包装盒原件。
6、按要求填写“新药申请表”及“新药资料汇总表”(同一个配送公司只能填写一张汇总表),没有完整填写“新药申请表”及“新药资料汇总表”的将不予接受,伪造、提供不真实材料的将取消申报资格。电子版7月15日前发至邮箱:xyeyyysh@163.com。并打印一份盖章,随同以上第4、5项要求的纸质材料,于7月16日交至药学四楼小会议室进行现场审核。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药学部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