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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2021年甘肃省关于公布2020年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拟涨价药品市场认可结果的通知 甘交易医字〔2021〕102号

所属项目:2017年度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药

发布时间:202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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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关于开展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市场认可、专家论证和公示,现将 2020 年度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拟涨价药品市场认可结果予以公布。一、基本情况 2020 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拟涨价药品共 2031 个,其中满足价格调整条件的 39 个,申请延长市场认可窗口期的 359 个,企业申诉成立待专家论证后再调整的 7 个,企业申请放弃价格调整或未申请视同为放弃价格调整的 1626 个。二、执行时间调整结果自 2021 年 8 月 10 日起执行。三、其他(一)满足价格调整条件的药品自执行之日起进行平台和价格调整,全省医疗机构按照新的价格采购,阳光平台议价不得高于企业动态调整报价。(二)原阳光平台无挂网参考价拟调入集采平台的药品,放弃价格调整的暂不调入集采平台,继续保留阳光平台价格调整资 - 2 - 格,待价格确定后再调整。(三)企业申请放弃价格调整或未申请视同为放弃价格调整的药品,按照原中标挂网价执行,其中集采平台无法按照原价格供应的药品,企业可申请调入阳光采购平台(原价格作为挂网参考价,免于诚信处理),按照平台调整工作流程申报,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申请函发送至gansuypxxbg@163.com,每月处理公示。(四)申请延长市场认可窗口期的药品继续保留市场认可资格,不更新平台和中标挂网价格,按照不低于新的申报价采购量达到上一年度总采购量 90%的(不少于 5 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采购),经专家论证后可进行价格调整;如上一年度无采购的药品,按照新的申报价采购量达到本年度总采购量 90%的(不少于 5 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采购),经专家论证后可进行价格调整。满足条件后,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申请函发送至gansushuju@163.com,分批进行专家论证和公示。四、联系方式(一)工作时间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8:00,节假日休息。(二)联系电话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385、2909192、2909193、2909381。监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疗保障局)。 - 3 - 附件:2020 年度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拟涨价药品市场认可结果公布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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