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供应商、配送商:
跟据《2008年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文件的规定:“没有确定配送企业的或选择配送城市不齐全的,按不合格配送方案处理。”,现有部分企业的配送方案不合格,包括两种情况:
1、 部分区域没有选配送企业。具体明细见附件“未选全配送”
2、 部分产品为二类精神药品或兴奋剂类药品,所选的配送商无该类的经营范围,具体明细见附件“超经营范围”表。请重新选择经营范围合格的配送企业。
说明:
1、配送企业和军区药材供应站名单在附表中,请各供应商察看。
2、请于22日17:00前将配送方案(加盖供应商公章)递交或传真至我公司。除以上情况可以更改配送企业外,不接受其他更改配送方案的申请。请供应商筛选出自己的品种在产品数据后面加上配送企业,打印。配送企业在中选的配送商名单中选择。并请留下联系电话联系人。
3、广州军区广州药材供应站只负责广州和武汉地区的医院配送。
4、传真请注明黄先生收。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22268982 传真号码:020-22268900
附件:“配送选择有问题”表格
2008年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采购人名录
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