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6〕7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7〕76号)等相关要求,现将科园信海(北京)医疗用品贸易有限公司疫苗委托储存配送相关信息列表公布如下:
序号 | 疫苗生产企业 | 委托配送疫苗品种 | 疫苗配送企业 | 委托终止时间 | 配送方式 | 配送地点 |
1 | 科园信海(北京)医疗用品贸易有限公司 | (1)人用狂犬病疫苗,规格:≥2.5IU/剂量;(2)双价人乳头瘤病毒吸附疫苗,规格:0.5ml/支。 | 福建鹭燕中宏医药有限公司 | 2018年12月31日 | 区域仓储+ 区域配送 | 福建省境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