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和管理,保证非免疫规划疫苗安全有序供应和接种,根据相关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我县遴选采购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评审范围
浙江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入围目录(浙疾办便函〔2025〕年4号)或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疫苗馆上架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纳入我县遴选采购评审范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查询下载后盖章提供);
3.必须具有成品经营许可或服务许可;
4.综合实力能力强、售后服务好、经验丰富的供应商优先考虑。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25年7月 29 日17时,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供应商可通过现场或发送邮件报名,邮箱ttjkmygh@163.com。
3.现场报名地点:天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台县卫生监督所)212办公室(传防免疫)。供应商逾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评审。
四、必须提交的材料
1.疫苗供应商需提交资料目录(附件1);
2.天台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采购评审产品信息登记表(附件2);
3.承诺函(附件3);
五、联系方式
评审单位:天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台县卫生监督所)
地址:天台县始丰街道济公大道355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6-83802516
天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台县卫生监督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