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药机构:
为加强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资质管理,规范采购平台信息维护,更好服务我省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经商省医保局同意,决定开展医药机构信息维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维护范围
已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注册的医药机构,包括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等医药机构。
二、信息维护时间
2023年3月31日-4月7日。
三、信息维护方式
各有关医药机构点击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系统,进入“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新版入口,使用药品网采账号(无药品账号的,使用医用耗材网采账号)进行登录,依次点击“权限管理-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维护”菜单栏,进入信息维护界面,填写完整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医药机构信息维护操作手册》。
四、其他事项
医药机构名称发生变更的,请下载医药机构名称变更登记表(见附件),填写相关信息后,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ycgchn@163.com。
此次信息维护将作为医药机构基础信息进行管理,用于医药机构集中带量采购统计、密码管理等工作,请各有关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维护工作,确保维护信息真实有效。逾期未维护的,视为无效账号,报省医保局同意后注销。
咨询电话:0371-65915577、0371-65915579。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