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医临床服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医院将对政府未组织集中招标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类别及编号
招标类别: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YWSZYYY-ZYPFKL-01
二、供应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或是被列入《浙江省2015年中药配方颗粒科研专项》的生产企业;同时也是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
2、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同时取得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必须是符合《药品管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4、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无下列不良行为:包括且不限于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等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被各级财政部门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
5、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起到中标公告结束前,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方面的不良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地点及要求
1、发放时间: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24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义乌市中医医院药剂科(行政后勤楼四楼)
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递交《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
(4)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递交《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及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5)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近三年未发生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证明材料。
(6)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近三年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等不良记录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属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察机关证明需原件加盖公章外,其他材料需提供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四、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即为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招标人在招标仪式开始前2个小时接收招标文件。
开标开始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在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2017年3月29日14:00
六、开标地点:义乌市中医医院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七、其它事项: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王志俊联系电话:0579-89946159
联系地点:义乌市中医医院药剂科(行政楼四楼)
投诉联系人:王慧投诉电话:0579-85355099
投诉地点:义乌市中医医院纪检监察室(行政楼五楼)
义乌市中医医院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