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计生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卫生计生局,委直委管各单位、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按照国家卫计委《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国卫药政发〔2017〕37号)精神,为做好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确保临床用药安全,国家卫生计生委药政司委托国家卫生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组织辽宁、上海、河南、陕西、山东、福建、四川、浙江、江西、青海、宁夏、甘肃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采购代表与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就硫酸鱼精蛋白注射液和青霉胺片2个短缺药品开展了两轮市场撮合,经过反复交换意见,与3个药品生产企业达成协议并议定采购价格和供应时间。
为切实做好市场撮合药品在我省的直接挂网采购和供应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撮合药品直接挂网采购
依据国家卫计委药政司《关于通报短缺药品市场撮合结果的通知》(国卫药政供应便函〔2017〕82号)要求,对于本次市场撮合的药品,在我省实行直接挂网采购,执行统一价格,全省公立医院不再另行组织议价,相应药品原在我省集中采购的结果自动废止。
二、采购周期
采购周期从2017年9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三、相关要求
本次市场撮合药品的生产厂家应确保质量安全、价格稳定和足量供应,采购周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断供和涨价,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全省公立医院应积极与相应生产企业沟通,确保撮合药品的保障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