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10月25日起,我省所有省级医疗机构按预定时间表,顺利完成切换到省药品采购新平台进行药品集中采购,我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机制改革完善工作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当天,除浙医一院等试点单位外,第一批浙江医院、浙医二院、省新华医院、温附二院等12家省级医疗机构,在省药品采购新平台上进行了药品采购、结算货款等操作,据统计新建药品采购订单63笔,采购明细421条,其中179笔药品订单明细当天已完成了配送,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下一步,按省卫生计生委统一部署,医改试点的杭州市等4个市将逐步在年底前切换至新平台进行采购,省药械采购中心正抓紧推进相关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