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配送企业:
为加强对药械采购平台药品配送企业(含投标人自行配送,下同)配送情况的管理,根据我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规定,我中心对2月14日公布的我省药械采购平台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及其配送情况(2016年第四季度),进行再次梳理,现将金额配送率低于60%的企业及其相关情况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请相关企业接此通知后,立即就本企业配送率低于60%情况逐一进行核查,特别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配送情况,认真查找配送不到位的原因。同时,要求对下一步配送情况制定整改措施。书面材料请于4月6日前反馈至省药械采购中心,我中心将视情作进一步处理。
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373号(6号创意产业园1号楼一楼,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71-86409269。
特此通知。
附件:1.配送企业配送率低于60%医疗卫生机构情况
2.配送企业配送率低于60%地市(设区的市)情况
3.配送企业配送率低于60%县(市、区)情况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