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药物非临床研究和药物(含疫苗)临床试验行为,加强我省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7〕214号)、《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的公告》(2019年第101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局起草了《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与药物(含疫苗)临床试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11月9日前将有关意见(详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1131870563@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研究办法意见反馈”。
附件:
1.《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与药物(含疫苗)临床试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zip
2.意见和建议反馈表.docx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0日